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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八起仁宗慶厯二年十月盡是年十二月

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焘发布:福哥

2020-6-5 01:37

巻一百三十八慶曆二年壬午,一〇四二

起仁宗慶曆二年十月盡是年十二月

冬十月辛丑朔,詔戰沒臣僚子孫若親屬補班行者特給俸。

壬寅,麟府路諸寨都巡檢使、西作坊使王凱為并代鈐轄,專管勾麟府路軍馬司。

癸卯,渭州言葛懷敏戰沒。

丙午,以右正言、知制誥、史館修撰富弼為翰林學士。弼言於上曰:『增金帛與敵和,非臣本志也。特以朝廷方討元昊,未暇與敵角,故不敢以死爭爾,功於何有,而遽敢受賞乎!願陛下益修武備,無忘國恥。』卒辭不拜。敵既復修和好,有忌弼功高,妄指他事譖弼奉使不了,乞斬於都市者,上雖不聽,而弼深畏恐,故每遷官輒力辭云。此據弼敍前後辭免恩命辨讒謗劄子。但不知讒謗者果何人也。據魏泰雜錄則王拱辰蓋嘗毀弼於上前,然不見他書,未敢決信,當考。

詔知廣南諸州軍代還而道卒者,如在官例,錄其子孫一人。

戊申,樞密院言,近遣兵九千九百餘人屯陝府,欲令慶州團練使魏進往彼訓練,兼充本府部署,從之。

鄜延走馬承受、入內高班劉溫潤為內殿崇班、鄜延都監,以嘗領兵入西界,破盪族帳,特遷之。

己酉,鄜延鈐轄、西京作坊使、貴州刺史王信為保州刺史、本路部署,鄜延都監、西上閤門使狄青為秦州刺史、涇原部署,涇原都監兼知原州、左藏庫副使景泰為西上閤門使、本路鈐轄、兼知鎮戎軍,皆賞其破賊之功也。後三日,信及青各兼本路經略安撫、招討副使。信、青並兼本路經略安撫副使,實錄在辛亥,百官表在壬子,今附此。

始,賊以兵十萬,分二道,一出劉璠堡一出彭陽城,入攻渭州。葛懷敏援劉璠,戰崆峒北,敗沒,賊踰平涼,至潘原。泰率兵五千,從間道赴援,而先鋒左班殿直張迥逗遛不進,泰斬以徇。遇賊彭陽西,裨將夏侯觀以為眾寡不敵,欲退守彭陽,泰不許,乃依山而陣。未成列,賊騎來犯,短兵接,泰陰遣二百騎,分左右翼,張旗幟為疑兵。賊徘徊不進,欲遁去。將校請進擊,泰止之,遣士搜山,果得伏兵,與戰,遂斬首千餘級。

先是,上以西邊諸將數有戰功,特召見之。環慶都監、宮苑副使范全入奏近刺知天都左右廂點兵,然未知寇出何路。上曰:『適有邊奏,已犯高平軍劉璠堡,可乘驛亟往。』遂遷禮賓使、榮州刺史、環慶鈐轄。手詔令趣范仲淹麾下起兵赴援。全晝夜兼行,比至平涼,賊已解去。全受禮賓、榮刺乃十月一日。

狄青時亦被召,會賊寇渭州急,乃命圖形以進。

知秦州韓琦嘗奏本路兵備素少,請益軍馬。朝廷以諸處未可抽那,難於應副,詔琦詳度,以點到弓手,選其少壯刺手背充軍,或為保毅弓箭手,或別立名額,速具利害以聞。琦奏曰:『有唐以前,兵出於民,而國不費財,戰得其用者,蓋軍令必行,而尺籍有敍也。五代多故,法制不立,乃募黥面以名正軍,年祀浸久,耳目習熟,百姓更不知前代籍民為兵,但為刺面給糧,則甘死戰鬥。聖朝因舊重改,廣置禁卒,以安天下,以服四夷,亦隨時御世不易之良制也。自逆昊寇擾西鄙,乃於陝西點民為弓手以助防守,有警則赴集,無事則歸農。武藝廢而不修,禁約輕而易犯,至有父子兄弟,疏屬外戚,或則雇人應名,更相為代,而官中了不可別。每遇上州防拓,多是結眾逃避,以此州郡徒有人數。若倚以戰守,適足敗事。臣累陳揀刺士兵,自是祖宗舊法。今或只刺手背,及充保毅弓箭手名目,終是與民不殊。請黥為禁軍,人給刺面錢二千,無用例物。』詔從琦請,簡陝西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揮,仍給例物。命既下,朝廷復檢會前奏,令勿給。琦復奏:『揀刺士兵,人皆知為當今之利,顧無敢發明者,慮生事己有責耳。臣不避數十萬戶之怨,捐軀建言,眾情幸已帖然。今數十萬人所得之物,乃以臣一言故罷,豈不取怨益深,欲使總此新兵禦戎立事,不亦難哉!願給例物,如前詔。』從之。

庚戌,轉運司言刺保捷軍凡一百八十五指揮。

秦州既刺保捷,又增收保毅及三千人,環、慶、保安亦各籍置。是時,諸州保毅總六千五百十八人,為指揮三十一。此據本志,因刺保捷,附見。

河東、河北義勇,當慶曆初,河北路總十八萬九千二百三十人,河東路總七萬七千七十九人,皆簡強壯并鈔民丁湼手背為之。戶三等以上置弩一,當稅錢二千;三等以下官給。各營於其州,歲分兩番訓練,上番給俸廩,犯罪斷比廂軍,下番比強壯。此據本志,因陝西刺保捷數,遂附見。

辛亥,以環慶路都部署、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龍圖閣直學士、左司郎中、兼知慶州范仲淹,秦鳳路都部署、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秦州觀察使、知秦州韓琦並為樞密直學士、右諫議大夫。鄜延路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龍圖閣直學士、吏部郎中、兼知延州龐籍為左諫議大夫。葛懷敏敗,賊大掠至潘原,關中震恐,居民多竄山谷間。仲淹率眾六千,由邠、涇援之,知賊已出塞,乃還。帝始聞定川事,按圖謂左右曰:『若仲淹出援,吾無慮矣。』奏至,帝大喜,曰:『吾固知仲淹可用。』亟加職進官。仲淹以西師久無功,密疏乞賜貶降,以謝邊陲,辭不受命,不聽。琦初拜觀察使,獨不辭,曰:『吾君方憂邊,豈臣子擇官之時乎?』及仲淹等累辭未聽,琦奏乞並罷所受,且言:『恐不知臣者謂他路辭之為得宜,臣則壯年貪受祿位。』會有詔令琦依樞密直學士立位繫銜。琦又言朝廷定著,不可以恩亂。皆不聽。至是乃還舊職,又遷其官,琦辭所遷官曰:『臣得還舊職固榮矣,賊犯鄰境,臣雖督遣援兵,實無毫髮之助,官不當復遷。』不聽。范仲淹附傳云:進樞密直學士、右大中大夫,尋拜四路安撫經略招討使。正傳云:仲淹上表言不受所除官職,帝不許。初欲移仲淹鎮涇原,仲淹請與韓琦、龐籍分領之,仲淹與琦開府涇州同經略。帝用其言,復置四路經略招討安撫使,以仲淹、韓琦、龐籍分領之,仲淹與琦開府涇州。按此,則初除密直、諫議時,未嘗兼領四路也。又按韓琦家傳:十月授右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十一月與仲淹同為四路經略安撫招討使,並駐涇州。行狀亦云十月為諫議、密直,十一月為四路帥。而實錄乃於辛亥日因仲淹、琦、籍進職,即書三人兼領四路,仲淹、琦並駐涇州,與附傳、家傳、行狀並不合。又按仲淹讓表,稱冬至後一日,慶州地震。此年冬至乃十一月初二日,讓表殊不及兼領四路事,則此時必未有此指揮。若遂與密直、諫議同受,讓表不應不略說及也。疑行狀所云十一月,必得實。而家傳云十二月者,琦是月始到涇州爾。龐籍修橋子谷寨成,降詔獎諭,已見四月戊子,今與仲淹、琦同進官職,必以是月己酉王信、狄青等破賊功,但史所記,或疏略。又檢籍附傳、正傳、司馬光墓誌,並不載籍兼領四路事。王珪神道碑略載,亦不詳。今以仲淹琦附傳、仲淹正傳、琦家傳行狀及仲淹讓表為據,於辛亥日仲淹、琦、籍進官職下削去『並為陝西四路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琦、仲淹並駐涇州』,凡二十二字。

詔永興軍如四路置部署兼本路安撫使,提舉乾、耀等州軍馬。

衛州防禦使一〇、知澶州郭承祐為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嘗有中使過澶州,遽延入,問管軍闕補何人。使者曰:『聞朝廷方擇才武。』承祐起挽強自衒,左右皆笑,已而果有是命。

癸丑,贈涇原路副都部署一一、殿前都虞候、眉州防禦使葛懷敏為鎮西軍節度使、兼太尉,諡忠隱;子宗晟、宗壽、宗禮、宗師,皆遷官;妻壽寧郡王氏為河內郡夫人。涇原鈐轄、知鎮戎軍、西京左藏庫副使、恩州刺史曹英為華州觀察使,涇原都監、供備庫使李知和為秦州團練使,涇原都監、閤門通事舍人趙珣為莫州刺史,涇原都監、內殿承制、閤門祗候王保為左衛將軍、賀州刺史,涇原都監、內殿崇班、閤門祗候王文為左龍武軍將軍、涪州刺史,環慶都監、內殿崇班劉賀為右龍武軍將軍、嘉州刺史,鎮戎軍都監、內殿承制李岳為右衛將軍、端州刺史,天聖寨主、內殿崇班張貴為右龍武軍將軍、蜀州刺史,西路都巡檢、內殿崇班趙璘為右龍武軍將軍、漢州刺史,涇原路巡檢、東頭供奉官楊遵為右驍衛將軍、賀州刺史,瓦亭寨都監一二、左侍禁、閤門祗候許思純為右屯衛將軍、潮州刺史,籠竿城弓箭手巡檢、右侍禁姚奭為右屯衛將軍、汀州刺史,西路巡檢、左班殿直、閤門祗候李良臣為左千牛衛將軍、梅州刺史,涇原都巡檢司步軍監押、左班殿直董謙為左千牛衛將軍。涇原同巡檢、三班奉職唐斌,涇原路都監司指使、三班奉職霍達,並為太子右司禦率府率。懷敏通時事,善候人情,故多以材薦之。及用為將,而輕率昧於應變,遂至覆軍。李良臣,四年九月復見。慶曆五年三月,韓琦疏言李良臣自虜來歸。蓋良臣此時實不死也。據趙珣傳,珣亦不死,後沒於虜中。

甲寅,以翰林學士兼龍圖閣直學士王堯臣為涇原路安撫使,洛苑使、英州團練使、內侍副都知藍元用副之。始,堯臣還自陝西,請先備涇原,弗聽。及葛懷敏敗一三,上乃思其言,故復遣堯臣往。於是前所格議,多見施行,復任韓琦、范仲淹為統帥,實自堯臣發之。

河東都轉運使、吏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文彥博為龍圖閣直學士、知渭州兼涇原路都部署、經略安撫緣邊招討使。

丙辰,命右正言、知制誥梁適為回謝契丹國信使一四

丁巳,賜環州戍卒緡錢有差。

戊午,詔發定州路禁軍二萬二千人屯涇原路,人賜裝錢千五百,俟至長安更賜千錢。

庚申,詔陣亡將校妻女無依者養之禁中。

辛酉,御崇政殿,閱龍衛軍士武藝一五

乙丑,詔涇州南有間路自宜祿縣徑至邠州,宜令置城寨以守之。

丙寅,契丹遣林牙、保大節度使蕭偕來報撤兵。本紀云遣使來再致誓書報撤兵。按:實錄不云再致誓書。契丹傳又不載蕭偕事,今但從實錄。

丁卯,涇州觀察使、知渭州王沿復為龍圖閣直學士、刑部郎中,降知虢州,坐葛懷敏之敗也。沿始教懷敏駐軍瓦亭,及懷敏趨鎮戎,沿馳書戒勿入,第背城為寨,以羸師誘寇,寇至發伏擊之,可有功。懷敏弗聽,進至定川,果敗。寇乘勝犯渭州,沿率州人乘城,多張旗幟為疑兵,賊引去。先是,沿子豫謂懷敏非將才,請沿奏易之,沿不聽,故及此一六

戊辰,御史中丞賈昌朝上疏言:

太祖初有天下,鑒唐末五代方鎮武臣、土兵牙校之盛,盡收其權,當時以為萬世之利。及太宗一七所命將帥,率多攀附舊臣親姻貴冑,賞重於罰,威不逮恩,而猶仗神靈,稟成算,出師禦寇,所向有功。自此以來,兵不復振。近歲恩倖子弟,飾厨傳,沽名譽,不由勳效,坐取武爵者多矣。其志不過利轉遷之速,俸賜之厚爾,禦侮平患,何望於茲?然乘邊鄙無事,尚得以自容。昨西羌之叛,驟擇將領,鳩集士眾,士不素練,固難指縱,將未得人,豈免屢易?以屢易之將馭不練之士,故戰必致敗。此削方鎮兵權過甚之弊也。且親舊、恩倖已任軍職者,便當為將,兵謀戰法素不知曉,一旦付千萬士卒之命,使庸人致之死地。此用親舊一八、恩倖之弊也。臣謂守方鎮者一九無數更易,管軍并刺史以上官秩,宜審其所授,以待有功。如楊崇勳、李昭亮輩恩倖之人,尚在邊任,宜速別選人代之。此臣所陳救弊之端也。方今邊備之尤切者凡六事:

其一曰馭將帥。古帝王以恩威馭將帥於內,將帥以賞罰馭士卒於外,故軍政行而戰功集。乾德中,詔王全斌等伐蜀。是冬大雪,太祖皇帝著煖帽,被貂裘,御講武殿氊幄,顧左右曰:『今日此中寒不能御,況伐蜀將士乎?』卻脫所服裘帽,遣中使馳騎往賜全斌,此御以恩也。又曹彬、李漢瓊、田欽祚等討江南,召彬立於前,漢瓊等立於後,授匣劍曰:『副將而下,不用命者,得以專戮之。』漢瓊等股栗而退,此馭以威也。今命將帥,必先疑貳,非近倖不信,非姻舊不委。錫與金帛巨萬而心無感悅者,以例所當得也。蓋向來錫與,一皆用例。如舉兵之際,須特出非常,然後可以動其心也。又陝西四路,自部署而下,鈐轄、都監、巡檢之屬,軍政必相參,謀之未成,事已先漏,彼可則我否,上行則下戾,雖有主將,不專號令,故動則必敗也。請自今命將,去疑貳,推恩意,捨其小節,責以大效,爵賞威刑,皆得便宜從事。偏裨而下,有不聽令者,以軍法論。至於筦榷賦稅,府庫之物,皆得而用之。如太祖二〇監方鎮過盛,雖朘削武臣之權,然邊將一時賞罰及用財集事,則皆聽其自專,有功則必賞,有敗則必誅,此所謂馭將之道也。

其二曰復土兵。今河北河東強壯、陝西弓箭手之屬,蓋土兵遺制也。且戎居苦寒,沙磧之地,惡衣菲食,好馳善射。自古御寇,非此不可。然河北鄉兵,其廢已久,陝西土兵,屢為賊破,其存者十有二三。臣以謂河北、河東強壯,除已詔近臣詳定法制外,每因閱習,則視其人武力兵技之優劣,又擇其家丁夫之壯者以代老弱,每鄉為軍。其才能絕類者,籍記其名姓而遞補之。陝西蕃落弓箭手,貪召募錢物,利月入糧俸,多就黥刺,混為營兵。今宜優復田疇,安其廬舍,使力耕死戰,世為邊用,則可以減屯戍而省供饋,為不易之利。內地州縣,增置弓手,亦當約如鄉軍之法而閱試之。

其三曰訓營卒。太祖朝,下令諸軍食無肉,衣無帛,營舍之門有鬻酒餚者則逐去之,士卒服繒綵者則笞責之。異時披甲鎧、冒風霜,攻苦服勞,無不一以當百。今營卒驕惰二一,臨敵無勇,此殆素所資用之過也。舊例三年轉員,謂之落權正授者,雖未能易此制,即不須一例使為部署、鈐轄,且於其間擇實有材勇可任將者授之。又今之兵器多詭狀,造之不精,且不適用,虛費民力。宜按八陣之法,依五兵之用,以時教習。使啟殿有次序、左右有形勢,前卻相附二二,上下相援,令之曰:『失一隊長,則斬一隊。』何患眾不為用乎?

其四曰制外域。今遠蕃蕩然與中國通。北方諸國則臣契丹,其西諸國則臣元昊,而西、北合從,以掎角中國之勢。就使西戎來服,不免與之重賄,是朝廷歲遺二敵,不可勝計。古之備邊,西則金城、上郡,北則雲中、雁門。今自滄之秦,緜亙數千里,非有山海峻深之阻,獨恃州縣鎮戍耳二三。凡歲所供贍,又不下數千萬,以天下歲入之數,纔可取足,而一穀不熟,則或至狼狽也。契丹近歲兼用燕人,治國建官,一同中夏。昊賊據河南列郡,而行賞罰,善於用人,此中國之患也。宜度西戎諸國如沙州、唃厮囉、明珠、滅藏之族,近北如黑水女真、高麗、新羅等處,皆舊通中國,今為二敵隔絕,可募人往使,誘之來朝,如此,則二敵必憾於諸國矣。敵憾則為備,備則勢分,此中國之利也。

其五曰綏蕃部。且屬戶者,邊陲之屏翰也。如延有金明,府有豐州,皆戎人內附之地。朝廷恩威不立,撫馭乖方,比為強敵脅從,而塞上諸州,藐焉孤壘,蕃部既壞,土兵亦衰,恐未有破敵之期。請令陝西諸路緣邊知州軍皆帶『安撫蕃部』之名,多設方略,務在招集,財賦法令,得以自專,擇其族盛而有勞者以為酋帥,如河東折氏比,庶可為吾藩籬之固矣。

其六曰明探候。古者守封疆,出師旅,居則有行人覘國,戰則有前茅慮無,其審謹若此。太祖命李漢超鎮關南,馬仁瑀守瀛州,韓令坤鎮常山,賀惟忠守易州,何繼筠領棣州,郭進控西山,武守琪戍晉陽,李謙溥守隰州,李繼筠鎮昭義,趙贊領延州,姚內斌守慶州,董遵誨屯環州,王彥昇守原州,馮繼業鎮靈武,筦榷之利,悉輸軍中,仍聽貿易,而免其征稅,召募勇士以為牙爪。故邊臣富於財,得以養死力為間諜,外蕃情狀,無不預知者。二十年間,無西北之憂,善用將帥,精於覘候之所致也。今西鄙刺事者,所遺不過數千錢,但略涉境上,盜聽傳言,塞命而已,故敵情賊狀與夫山川、道路險易之利勢,絕而莫通。夫蹈不測之戎,入萬死之地,覘伺微密,探索機會,非有重賂厚賞,孰肯自效乎?願鑒藝祖任將帥之制二四,邊城財用一切委之,專使養勇士為爪牙,而臨戰自衛,無殺將之辱;募死力為覘候,而坐知敵來,免陷兵之恥也。

始,昌朝館伴契丹使者,建言和親辱國而尺地亦不可許,朝議欲以金帛啗契丹使攻元昊二五,昌朝曰:『契丹許我而有功,則責報無窮,且以我市於元昊。昔尚結贊二六欲助唐討朱泚,而陸贄以為不可,後乃知吐蕃陰與泚合。今安知契丹計不出此耶?』於是,命昌朝報使契丹,昌朝力辭,因奏此疏,上嘉納之。

原州屬羌明珠、滅藏二族,兵數萬,與元昊首尾,隔絕鄰道,范仲淹聞涇原欲襲討之,己巳,奏言:『二族道險不可攻。前日高繼嵩嘗已喪師,平時猶懷反側,今討之,必與賊為表裏,南入原州,西擾鎮戎,東侵環州,邊患未艾也。宜因昊賊別路大入之際,即并兵取細腰、蘆泉為堡障,以斷賊路,則二族自安,而環州、鎮戎徑道通徹,則可亡憂矣。』後二歲,遂築細腰、葫蘆諸寨。此年三月己未,涇原請於細腰城屬羌地內建築堡寨,雖許之,竟不聞興役,仲淹十月己巳乃有此奏。當是為二族所隔,未能建築,將議討之,故仲淹以為不可。至四年十二月,乃卒城細腰也。

十一月壬申,詔閤門自今契丹使,不以官高下,並移坐近前。舊例,垂拱殿燕,契丹使坐在西皇親、節度使位少後,集英殿大燕,在學士少後,並近南別行。至是,蕭偕言北朝坐南使班高,而南朝坐北使位絕下。既許陞坐,偕又言與北朝儀制未同。故又遇大燕,移參知政事皆在東。陞契丹使坐自此始。

御史中丞賈昌朝,言王沿節度無狀,乞劾問,以行典憲。甲戌,詔罷沿龍圖閣直學士,降為天章閣待制。昌朝又言:『沿不當復領近職。』丙子,詔沿落天章閣待制。

詔:『比令臣僚薦使臣,須較弓馬,而久不得引試,自今預薦者並遷一資,邊上任使。』

庚辰,詔涇原路二七。弓箭手屬戶避寇未還者,宜令經略司招輯之。

置登州澄海水軍弩手兩指揮,每月給料錢五百文,立威遠之下,克戎之上。

知慶州范仲淹言陝西二八駐泊兵士,自今滿三年即乞與添支錢,從之。

辛巳,徙知渭州、龍圖閣直學士、吏部員外郎文彥博為秦鳳路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秦州,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知涇州滕宗諒為天章閣待制、環慶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慶州,西上閤門使、果州團練使、知瀛州張亢為四方館使、涇原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兼知渭州。先是,帝以涇原傷夷,欲令范仲淹與文彥博對易,遣內侍王懷德喻旨,仲淹謝曰:『涇原地重,臣恐不足以獨當,願與韓琦同經略涇原,並駐涇州,琦兼秦鳳,臣兼環慶。一則中外稍安,事不亟易二九;二則涇原有警,臣與韓琦可合秦鳳、環慶之兵,犄角而進,若秦鳳、環慶有警,亦可率涇原之師以相應援;三則通修環州、鎮戎諸寨,藉此兩路事力,必能速有成功;四則臣與韓琦日夜計議,選練兵將,漸復橫山,以斷賊臂,不數年間,可期平定。願詔龐籍兼領環慶,以成首尾之勢。秦州委文彥博,慶州用滕宗諒總之,孫沔亦可辦集,渭州,一武臣足矣。』於是復置陝西四路都部署、經略安撫兼緣邊招討使,命韓琦、范仲淹、龐籍分領之。仲淹與琦三〇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皆從仲淹之請也。三人分領四路,卒不得其日月。今因秦、慶二州改命帥守,并書之。余靖奏議亦稱聞已降敕命,差韓琦等充四路都部署。韓琦、范仲淹於涇州駐劄,仍差文彥博知秦州。則韓琦等為四路都部署,必與文彥博知秦州同是十一月辛巳日也。實錄於十月辛亥日即書三人分領四路,已辨其誤矣。

初,葛懷敏軍敗於定川,諸郡震恐,宗諒顧城中兵少,乃集農民數千,戎服乘城,又募敢勇,諜知賊遠近形勢,報旁郡使為備。會仲淹引環慶兵來援,時天陰晦者十日,人情憂沮三一,宗諒乃大設牛酒,迎犒士卒,又籍定川戰沒者,哭於佛祠祭酹之,因厚撫其孥,使各得所欲。於是士卒感發增氣,邊民稍安,故仲淹薦以自代。

北作坊副使蔣偕知涇州。

集賢校理余靖言:

臣竊聞已降敕命,差韓琦等充涇原等四路都部署,韓琦、范仲淹並於涇州駐劄,仍差文彥博知秦州者。

臣聞兵之勇怯在乎將,勝敗在乎氣。竊見賊昊侵軼邊鄙已來,大戰者三矣三二,延安之役,人猶勇鬥。好水之師,陷敵伏中。定川之敗,不戰而走。此皆賊昊乘屢勝之氣,而吾將勇怯之分也。臣觀賊昊雖曰小羌,其實黠虜。其所舉動,咸有次序。必先翦我枝附,壞我藩籬,先攻易取之處,以成常勝之勢。金明之族,最近賊庭,故先取之。豐州之地,援兵難集,故次取之。涇原將帥軟懦,故又次取之。此乃賊知先後之計也。

臣竊料沿邊諸郡,最富實者三三秦州爾,賊所以盤桓未敢攻秦州者三焉:邈川尚彊,雜羌未附,而韓琦為守也。此賊昊之所畏,朝廷之所恃也。今可憂者邈川唃族為賊所侵,漸已低折三四,一恃去矣。其餘雜羌,附漢者未必全,歸賊者未必誅,向我堅者往往族滅而不能救。今雖受我封拜,賊兵若至,其肯出死力而援我乎?此二恃去矣。若使韓琦且守秦州,招懷種落,撫以恩信,訓勵士卒,聳以忠果,猶須精擇材勇以為鬥將,庶幾完輯三恃,使賊有所畏可也。今乃專委文彥博、許懷德守此一路,臣深為朝廷憂之。

臣亦非敢橫議沮事,但以三軍所恃者將耳。韓琦數年在邊,雖未成功,羌賊知名,士卒信服。今一旦使文彥博代之,恩信未洽,緩急有難,兵將肯用其命乎?且彥博新進,懷德無聞,羌賊固輕之矣。今雖以韓琦、范仲淹在涇原遙制諸路,以為聲援,但益秦州之憂耳。賊若出其上策,以一軍守瓦亭,則涇渭之師不得南矣;以一軍趨隴坻,則岐隴之兵不復西矣;以一軍直擣秦州,而援軍不至,雜羌外附,則秦州非我之有也。賊若出其下策,前驅雜羌,志在掠奪,則吾之救兵可至,勝負未可知也。若謂賊輕去巢穴以為不然,此所以出我不意也。

臣以為當今之計,不若急遣韓琦兼領大帥,歸鎮秦州,增兵故關,以扼衝要,諸路有急,不妨應援,此最安危之機也。益涇州之戍,以當兵衝,以成輔車之勢,一大將居之足矣。更宜選擢材勇,以代懷德,亦最急也。賊自倔強以來,未嘗挫折,若得勇將以摧其鋒,則庶可屈伏矣。朝廷處置大事,臣妄言其間,甘俟鼎鑊。

不報。

壬午,供備庫使、恩州團練使、知貝州張茂實為西上閤門使、知瀛州。茂實副富弼再使契丹,議論雖出弼,然茂實亦安重習事,故特遷之。

詔文武臣僚授邊任而輒辭者,令御史臺舉劾之。

甲申,以泰山處士孫復為試校書郎、國子監直講。復,平陽人,舉進士不中,退居泰山,學春秋,著尊王發微十二篇,大約本於陸淳,而增新意。石介有名山東,自介而下皆以先生事復。年四十不娶,李迪知其賢,以其弟之子妻之。復初猶豫,石介與諸弟子謂:『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貧賤,欲託以子,宜因以成丞相之賢名。』復乃聽。孔道輔聞復之賢,就見之。介執杖屨立侍復左右,陞降拜則扶之,其往謝亦然。介既為學官,語人曰:『孫先生非隱者也。』於是范仲淹、富弼皆言復有經術,宜在朝廷,故召用之。

乙酉,命樞密直學士楊偕,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姚仲孫,殿前副指揮使李用和,馬軍副都指揮使曹琮並管勾制置軍器司;鹽鐵副使林濰,鹽鐵判官方偕,入內副使知岑守素同管勾。

丙戌,占城國主刑卜施離值星霞拂遣使獻馴象三。

己丑,降石州刺史向進為崇儀使,梧州刺史、西京左藏庫副使高惟和為供備庫副使,李禹珪、吴從周並為內殿承制,閤門祗候郝從政、內殿崇班閤門衹候趙瑜並落職,坐定川之敗也。高惟和、李禹珪、吴從周,當敗時不見此三人官職名姓。孟淵、郭綸二人不死,亦不見責降。韓質、胡恩與郝從政俱不赴援,質、恩獨不責降。劉湛與向進俱不赴援,湛獨免責降,當考。

辛卯,詔知永興軍鄭戩兼管勾陝西轉運司三五,計度糧草公事。戩建言:『凡軍行所須,願下有司,相援急析為三等,非急切者罷去。』先是,衙吏輸木京師,浮渭泛河,多漂沒,既至,則斥不中程,往往破家不能償。戩奏歲減三十餘萬,又奏罷括糴,以勸民積粟。長安故都,衣冠子弟多豪惡,戩治之頗嚴,甚至黥竄法外,人皆惕息。

詔陝西見屯軍馬,宜令四路都部署司相度,分其半屯次邊。

又詔京朝官請侍養而親疾愈者,須一年方聽朝參。

詔以河中府、同華耀商虢解陝、慶成軍並隸永興軍都轉運司。

甲午,以瀘州烏蠻王子得蓋所居為姚州,仍令有司鑄印給之。初,本州言:『管下溪洞鞏州、定州、高州、奉州、淯州、宋州、納州、晏州、浙州、長寧州十州,皆自唐以來及本朝所賜州額,今烏蠻所居族盛,旁有舊姚州,廢已久,烏蠻累使人詣州,願得州名,以長夷落。』故許之。其後,得蓋又請降黃敕,亦許焉。乞降黃敕,乃四年五月事,今并書。余靖奏議云:朝廷與得蓋州印,而不與官,得蓋遂作過。此事當考。

乙未,貶知邠州、東上閤門使馬崇政為衡州司馬,坐違經略使范仲淹約束也。

丁酉,徙通判雄州、太常博士梁蒨通判德州。初,契丹使蕭偕入境,而接伴未至,蒨遂引至京師,知諫院田况劾其不俟命,故徙之。知雄州、六宅使、忠州刺史杜惟序尋亦徙知滄州,坐專遣蒨也。及知諫院張方平使契丹還,言:『雄州守將,委任甚重。惟序雖未能有長才遠略,察其識用,頗為通審。去春已來,值邊圉多事,隨宜應副,無大曠失。臣比在朝,聞議者多以蕭偕之來,惟序不合專遣通判接伴入界。蓋其時北戎已釋兵,聞朝廷未弛備,戎帳不自安於燕京,故遣偕走馬來使。又涿州諜報,先約定過界日辰。詳此事理,惟序倉卒處置,蓋慮止之,別召疑生事爾。臣竊觀河北中路武臣守郡者,悉出惟序之下,其於崇飾厨傳,惟序實不足。向來雄州守將如葛懷敏輩,皆以善承迎得虛譽,誤蒙採擢三六,終敗大事。若惟序守分務實,今乃左遷,恐非所以勸邊臣也。王克基前在滄州以賄聞,顧擢引進使、知定州。張茂實徒以出使道途之勞,自供備庫使授東上閤門使、知瀛州。王克忠無他勤效,近得遙刺、知貝州。惟序當邊事紛紜之際,應接一年,事已定而更被責去郡。朝廷賞罰旌別,於茲有累。伏乞錄惟序用心之實,不使廢於悠悠之毀,得比茂實授一橫行,在臣觀之,諒未為忝。至于任用之間,亦望使之以器,令得盡其才。』不報。蒨,鄆人也。

錄填縣尉賈從政子靖,為蘄縣尉,荀,為郊社齋郎,仍賜錢五萬,以從政與盜力鬥而死也。

戊戌,詔凡有劫盜入州縣城,其長吏、都監、巡檢、令長並劾罪以聞。

又詔河北見教習義勇,宜並放歸田里,俟來歲正旦,分作四番,勾集訓練。

徙青州都監、衣庫使、賀州刺史王果為永興軍鈐轄。

十二月庚子朔,涇原路安撫使王堯臣言:『今體量定川之敗,其失有四:不住瓦亭,奔五谷口,一失也。離開遠堡北,不入鎮戎軍,由西南直移養馬城,二失也。自養馬城越長城壕赴定川,三失也。定川見賊不能盡死,四失也。其長城壕深闊各五七丈,最為險固,舊有板橋,為賊毀去,斷官軍歸路,別築道二十四自行,賊馬壅定川水泉上流,將佐無覺知者。而懷敏素彊愎,其屬諫止,多不聽,始則貪功輕敵,至定川,賊眾四集,倉皇不知所從,遂議南遁,使數萬之眾投于死地,勁兵利器如委溝壑,用兵以來,無辱於此。望敕邊臣,自今深鑒前弊,不可更驅士旅以陷敗機也。』

河北都轉運使、龍圖閣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張存,言河北幸無事,願以故官留成德。辛丑,詔存復為兵部郎中、知成德軍。

徙判成德軍楊崇勳判鄭州三七

壬寅,詔兩制舉文武官各一員為武學教授,從御史中丞賈昌朝之言也。

乙巳,賜渭州崆峒山慧明院主賜紫僧法淳號志護大師,法渙、法深、法汾並賜紫衣,行者雲來等悉度為僧。初,法淳率其徒與西賊戰,能護守御書院及保蕃漢老幼孳畜數萬計,故賞之。

壬戌,詔韓琦、范仲淹、龐籍已帶四路招討使,其諸路招討使副並罷三八,從知慶州滕宗諒之言也。宗諒言,自定川喪師,朝廷命韓琦等都統四路,則逐路帥臣當稟節制,其官號不可同稱也。

癸亥,降秦鳳都監、崇儀副使馮誥為禮賓副使。初,誥與都監齊再升同路進兵,攻蕃部李宮家族,分兩陣鬥敵,而不知再升戰沒。至是,經略司言誥焚蕩族帳甚眾,蕃部畏服,而再升之死,實不相從,又無退怯之狀,然師出無功,故降之。誥,明年六月復故官。

乙丑,契丹國母遣林牙、河西節度使耶律庶成,崇祿卿趙成;契丹主三九遣定難節度使耶律寧、少府監張旦等來賀正旦。

是冬,宰相呂夷簡感風眩不能朝,上憂之,手詔拜司空、平章軍國重事,俟疾損,三五日一入中書。夷簡力辭,復降手詔曰:『古謂髭可療病,今翦以賜卿。』又問羣臣可任兩府者。其寵遇如此。夷簡平生朝會,出入進止,皆有常處,不差尺寸。一日見上,誤忘一拜而起,外間讙言呂相失儀。漢州人張紘,時舉制科在京師,聞之曰:『呂公為相久,非不詳審者,今大朝會而失儀,是天奪之魄,殆將亡矣。』後旬餘,遂感風眩云。是年冬至不受朝,不知所指何日也。此據司馬光記聞,當考。夷簡得疾,實錄並不書,此據本傳。按朔曆丙辰,夷簡以疾請告,上許之。癸亥,夷簡又以久疾辭中書、樞密商量文字,詔有大事即與夷簡議之,然不載中書、樞密商量文字元降指揮是何日,又不載拜司空、平章重事及剪髭以賜,不知何也。今但從本傳稱是冬,而略其月日,須細考之。會要:十二月二十六日,宰臣呂夷簡言所患未痊,右手尚難舉,忝居重任,深不遑安,乞罷政事,未賜俞允,切慮中書、樞密院公事稽滯,已面說與章得象、晏殊等,兩府事並請一面商量進呈施行,乞特降指揮。詔答依奏,如有大事,即與卿同共商量。又云慶曆三年正月制,宰臣呂夷簡進司空、平章軍國重事,候疾損,三五日一入中書。夷簡累以疾求罷,朝廷異數留之也。所稱正月與本傳不同,當考。

是歲,天下上戶部,主戶六百六十七萬一千三百九十二,口一千四百八十三萬一千九百二;客戶三百七十六萬四千六百二十六四〇,口六百二十九萬二千八百三十三四一

元昊之貴臣野利剛浪凌、遇乞兄弟,皆有材謀,偽號大王。親信用事,邊臣多以謀間之。剛浪凌即旺榮也。始,旺榮答范仲淹書求和,語猶嫚。仲淹既去,龐籍代知延州,乃言諸路皆傳元昊為西蕃所敗,野利族叛,黃鼠食稼,天旱,賜遺、互市久不通,飲無茶,衣帛貴,國內疲困,思納款。遂令知保安軍劉拯為書,賂蕃部破丑使達旺榮,言旺榮方總靈、夏兵,倘陰圖內附,即當以西平茅土分冊之。而涇原路王沿、葛懷敏亦遣僧法淳持書及金寶以遺遇乞。會剛浪凌詐使浪埋、賞乞、媚娘等三人詣青澗城請降,种世衡知之,曰:『與其殺此三人,不若因以為間。』命監商稅,出入有騎從,甚寵。又為蠟書,遣王嵩遺剛浪凌,言浪埋等已至,朝廷知王有向漢心,命為夏州節度使,俸錢月萬緡,旌節已至,趣其歸附,以棗綴畫龜喻意。剛浪凌得書大懼,自所治執嵩歸元昊。元昊頗疑剛浪凌貳己,不得還所治,且錮嵩穽中。遣教練使李文貴以剛浪凌旨報世衡,且言:『不達所遺書意,豈欲通和乎?』文貴自言用兵來,牛羊悉已賣契丹,一絹之直為錢二千五百,人情便於和。時世衡已去青澗城,籍不信其言,意虜欲款吾軍,止文貴於青澗城數月,賊果大入,敗葛懷敏於定川。世衡傳云李文貴至青澗城,世衡以白籍。按世衡春時已徙環州,以文貴書白籍必非世衡。若始謀遣嵩,則固世衡也。朝廷益厭兵,會契丹使者來,亦言元昊欲歸款南朝而未敢,若南朝以優禮懷來之,彼宜洗心自新。記聞稱梁適使契丹,契丹主親與言。按適以十月十七日受命,其還朝必在冬末或明年春首。按籍自青澗城召文貴至延州,遣至夏州,又從夏州卻回延州,必數月事,而明年正月賀從勖已來,從勖之來,又在文貴卻回延州後,期程太迫。然則契丹所言優禮元昊,不當是適初聞之契丹主也。蕭偕以十月二十六日入見,此言或蕭偕所致,適歸自契丹亦繼言此,故朝廷亟遣適與籍議之,其密詔籍招懷元昊,必不因適使歸始有,此密詔決在前矣。今約墓誌銘稍刪潤之。王珪撰梁適墓誌云契丹遣劉六符來報元昊欲納款,朝廷命適復聘契丹,已而元昊令賀從勖齎表至境,上又命適使延州,遂定元昊復臣之禮。按六符以九月二十五日持契丹誓書與富弼俱來,六府之來乃報聘也。十月二十六日又遣蕭偕來言撤兵。梁適先以十六日受命為回謝契丹使。所云回謝,蓋指蕭偕,非劉六符矣。墓誌恐誤。然亦可見使南朝以優禮招懷元昊,實非梁適初聞于契丹主,劉六符固嘗言之,或優禮招懷之言,更自蕭偕出,記聞審誤也。記聞所以誤,蓋緣實錄所載賀從勖語,云:『南朝遣梁侍郎到北朝,令北朝諭西界通和。不知北朝欲令西界通和,劉六符、富弼已先言之。梁適往聘,蓋申舉前議,雖契丹實對梁適遣人諭元昊通和,又語適令南朝優禮招懷,亦非事實也。今載優禮招懷元昊事,但云契丹使者來言,不指名劉六符及蕭偕以示疑。

於是密詔籍招納元昊:『元昊苟稱臣,雖仍其僭號亦無害;若改稱單于、可汗,則固大善。』籍以為元昊驟勝方驕,若中國自遣人說之,彼益驕蹇,不可與言。乃自青澗城召文貴謂之曰:『汝之先主及今主之初,奉事本朝,皆不失臣節。汝曹忽無故妄加之名,使汝主不得為臣,紛紛至今。彼此之民,肝腦塗地,皆汝羣下之過也。汝犯邊之初,以國家久承平,民不習戰,故屢為汝勝。今邊民益習戰,汝之屢勝,豈可常邪?我國家富有天下,雖偏師小衂,未至大損。汝一敗,則社稷可憂矣。天之立天子者,將使博愛四海之民而安定之,非必欲殘彼而取快也。汝歸語汝主,若誠能悔過從善,稱臣歸款,以息彼此之民,朝廷所以待汝主者,禮數必優於前。』文貴頓首曰:『此固西人日夜之願也。龍圖能為言之朝廷,使彼此休兵,其誰不受賜!』籍乃厚贐遣之。元昊固欲和而恥先言之,及文貴還,聞籍語,大喜,亟出嵩於穽中,厚禮之,使與文貴偕來。月餘,文貴復持剛浪凌及其弟旺令、嵬名壊、臥譽諍等書抵籍議和,且云:『如日之方中,止可順天西行四二,安可逆天東下。』籍嫌其不遜,未敢復書,請于朝。詔籍復書許其和,而書稱旺榮等為太尉,籍言:『太尉,天子上公,非陪臣所得稱,使旺榮當之,則元昊不可復臣矣。今其書自謂寧令或謨寧,皆虜官,中國不能知其義,稱之無嫌也。』詔聽籍言。既而旺榮等又以書來,欲仍其僭號而稱臣納款。籍曰:『此非邊臣所敢知也。而主必自奉表章四三,乃敢達之朝廷。名號正,則議易合爾。』時方議修復涇原城寨,籍恐敵猝犯之,敗其功,故數與其使往反計議,抑止其僭,亦不決然絕也。遣間使,諸書不一,今酌取其不相牴牾者聯書之。龐籍正傳、附傳、墓誌、神道碑,种世衡傳、墓誌,沈括筆談,司馬光記聞,元昊正傳、附傳,實錄所載賀從勖語,皆在是也。


注釋

數十萬戶之怨『戶』原作『人』,據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及韓魏公集巻一一改。

如前詔其上原有『勿』字,據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及同上韓魏公集刪。

皆簡強壯并鈔民丁湼手背為之『并』原作『兵』,據通考巻一五六兵考、宋史巻一九一兵志改。

定川原作『定州』,據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巻七康定元昊擾邊改。

亟加職進官『亟』原作『並』,據宋本、大典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巻八上改。

貪受祿位閣本同。宋本、宋撮要本及韓魏公集巻一二、同上治蹟統類均作『貪祿而已』。

若遂與密直諫議同受『遂』原作『隨』,據大典本改。

而家傳云十二月者各本同。按上文引韓琦家傳謂十一月與仲淹同為四路徑略安撫招討使,茲檢韓魏公集及安陽集均作十一月,此云十二月,不知何故。

四月戊子『四』原作『是』,據大典本、閣本及本書巻一三五慶曆二年四月戊子條改。

一〇衛州防禦使『使』字原脫,據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補。

一一贈涇原路副都部署『都』上原脫『副』字,據東都事略巻四二本傳、宋史全文巻八上及宋史巻二八九本傳補。

一二瓦亭寨都監『都監』原作『督寨主』,據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改。

一三及葛懷敏敗『及』原作『乃』,據同上諸本改。

一四為回謝契丹國信使『為』字原脫,據大典本、閣本補。

一五閱龍衛軍士武藝『軍』字原脫,據同上諸本補。

一六故及此『此』字原脫,據治蹟統類巻七康定元昊擾邊補。

一七太宗原作『太祖』,據編年綱目巻一一、宋史巻二八五賈昌朝傳改。

一八親舊『親』原作『新』,據閣本及同上書改。

一九守方鎮者『守』原作『授』,據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及同上編年綱目改。

二〇太祖原作『太宗』,據宋史巻二八五賈昌朝傳改。

二一驕惰『惰』原作『憤』,據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及同上宋史改。

二二前卻相附『附』原作『符』,據同上諸本及宋史改。

二三獨恃州縣鎮戍耳『戍』原作『戎』,據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及同上宋史改。

二四任將帥之制『任』字原脫,據同上宋史補。編年綱目巻一一作『任將之制』。

二五啗契丹使攻元昊『啗』原作『嚤』,據治蹟統類巻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及同上宋史改。

二六尚結贊『結』原作『給』,據宋本、宋撮要本及舊唐書巻一九六下吐蕃下、編年綱目巻一一、宋史全文巻八上改。

二七詔涇原路『詔』原作『招』,據大典本改。

二八陝西『陝』字原脫,據大典本、閣本補。

二九事不亟易『亟』原作『率』,據宋撮要本、閣本及治蹟統類巻八仁宗經制西夏要略改。

三〇仲淹與琦『琦』原作『韓琦』,於文例不合,據宋本刪。

三一人情憂沮『沮』原作『阻』,據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及同上治蹟統類改。

三二大戰者三矣『矣』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補。

三三最富實者『實』原作『貴』,據閣本改。

三四漸已低折『低』原作『抵』,據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改。

三五轉運司『司』原作『使』,據同上諸本改。

三六誤蒙採擢『蒙』字原脫,據樂全集巻二一論雄州杜惟序事補。

三七楊崇勳判鄭州『崇』原作『宗』,據大典本、閣本改。按楊崇勳宋史巻二九〇本傳謂『徙成德軍,又徙鄭州』,與本書合。

三八其諸路招討使副並罷『使副』原作『副使』,據大典本、閣本乙正。

三九契丹主『主』字原脫,據閣本補。

四〇客戶三百七十六萬四千六百二十六『三百』二字原脫,據宋本、大典本、閣本補。

四一口六百二十九萬二千八百三十三『百二』二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補。

四二止可順天西行『止』原作『上』,據同上諸本及宋史巻四八五夏國傳改。

四三而主必自奉表章『必』,宋撮要本、大典本、閣本均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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