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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不是標題黨--【論語☆堯曰第二十】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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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0-12-9 23: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帥佛道法 於 2010-12-11 17:20 編輯 ) v0 i* `0 E/ Z& b" 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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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堯說:『嘖!舜呀!天命就在於你自身,你要忠實地堅持中庸。如果搞得天下窮困,你這天賜的祿位也就永遠沒有了。』舜帝也用這句話來授命於大禹。

所謂『天之歷數在爾躬』一般解釋爲『上天安排帝位的順序輪到你了。』歷數,本義是指歲時節候的次序,後來引申爲推算歲時節候的方法。後來亦指帝王繼承的次序,因爲古人認爲帝位相承和天象運行次序相應。但是這種理論的出現是相對較晚的,歷數因此就成天命的代名詞。三代時期的禪讓制有原始的民主製成分。儘管堯對於舜是否能繼位,有最終決定權,但是舜是首先經過議事會推選的。但是堯必須對舜進行長期的考察,舜做出自己的功績,證明自己的德行,取得認可,堯方能把君位禪讓給舜。可見禪讓雖然是傳賢不傳親,但也不是可以私下授受的。因此在這裡,我們對古人的天命觀,就必須有所理解。對於舜的繼位,也只不過上天給他了一次機會而已,至於這個機會能不能變成現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自己。有道則得之,無道則失之,上天並不註定禹得到天下並永不失去。所以『天之歷數在爾躬』並不是指上天事先安排的既定順序,而是指堯能不能天命所歸取決於他自身。所以堯繼續對他說:『唯一的方法,就是允執其中。』如果四海困窮,民不聊生,那麼『天祿』將永遠終結。

當然在這裡,並沒直接證據能證明或否定上面的告誡一定是在堯禪位給舜時說的。按照最簡單的日常邏輯,其實像這樣的告誡,堯對舜也好,舜對禹也好,不可能只說過一次。

按照偽【古文尚書】的【大禹謨】篇的說法:

帝曰:『來!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賢. 克勤於邦,克儉於家,不自滿假,惟汝賢. 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績,天之歷數在汝躬,汝終陟元後。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無稽之言勿聽,弗詢之謀勿庸。可愛非君,可畏非民,眾非元後何戴,後後非眾罔與守邦。欽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願願,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惟口出好興戎,朕言不再。』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從。』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於元龜。朕志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卜不習吉。』禹拜稽首固辭. 帝曰:『毋,惟汝諧.』

雖然這是偽古文,但是這其中包含了古人對於天命的理解。按照作者的思路,舜帝傳位於大禹有如下幾個方面的理由:

首先,是強調大禹的事功,正所謂『降水儆予,成允成功』

其次,是強調大禹的德行,正所謂『克勤於邦,克儉於家』、『汝惟不矜』、『汝惟不伐』

所以,舜說:『予懋乃德,嘉乃丕績,天之歷數在汝躬,汝終陟元後。』舜在此時已經決意要傳位於禹。然後大禹提出要占卜來決定,實際上是找理由來推辭。然後舜表態說:『朕志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大舜首先作出了決定,這個決定是指正式禪位的決定,而不是當初推選大禹進行考察的決定。而且徵詢各方面的意見都能通過,而且占卜的結果也是吉利的。爲了防止大禹借再次占卜的結果來推辭,舜居然說『卜不習吉』,也就是占卜不可能出現兩次相同的吉兆。其實說白了就是『知命無須占,有德不必卜』

所以,大舜說『天之歷數在汝躬。』實際上這一切的根本卻在於『惟汝賢』、『惟汝諧』、『天下莫能與汝爭能』、『天下莫能與汝爭功』。從大禹用占卜的結果來委婉託辭,恰恰說明實際上占卜的作用在當時已經居於無足輕重的地位。【大禹謨】雖然是三國時期的魏國王肅的偽作,但是從這篇作品裡,卻可以反映出作者當時對於天命的理解。這也說明古人擺脫了東漢時期讖緯神學的極端迷信思想,重新回歸到先秦時期,『大德必受命』的天命觀。

點評

如何才能允執天數之中?何謂天數之中?  發表於 2010-12-19 01:16
歷數和天命的說法在尚書中均已經出現,但是歷數(這裡具體是指天體運行的秩序)和天命(這裡具體是君權神授,帝王相承的規律)相聯繫的理論出現較晚  發表於 2010-12-14 02:58
禪讓的人選要先徵詢部落聯盟議事會成員的意見,或推舉,往往有較爲長期考察,並取得議事會成員的認同,並不是天子認爲誰是賢者就私相授讓的.  發表於 2010-12-14 02:41
當然跟現代意義上的民主無法想提並論,所以稱之爲"原始民主成分."  發表於 2010-12-14 02:36
『三代時期的禪讓制有原始的民主製成分』--這個是讓賢制吧?應該是有才能者居其位了,和『民』『主』似乎不相及?  發表於 2010-12-13 19:17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0-12-11 17:2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帥佛道法 於 2010-12-12 01:4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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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商湯)說:『我這個後輩履,謹用黑色的公牛來祭祀,謹明告光明而偉大的天。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我自己的罪過也不敢掩蓋,因爲您的心裡早已是明明白白的。如果我自身有罪, 不要牽連天下萬方;天下萬方有罪,罪過都歸在我一人身上。』

商湯所謂『敢用玄牡』,實際上商湯此時還並不是天子,所以他按照古禮是沒有祭祀天地的權力的。至於『玄牡』本義是指祭祀用的黑色公牛,在這是無非就是指代祭祀天地之禮。至於從『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出發,圍繞顏色來發揮,從商湯也用黑色的公牛扯到其伐夏與夏統之間的關係,則是沒有多大意義的事情。(事實上『玄』的本義是生殖繁衍,而非是指黑色。)

所謂『有罪不敢赦』,就是指商湯因爲夏桀無道,決意討伐他。但是商湯同時也說『帝臣不蔽』,他對天帝表明,如果他也有罪過,他也不敢隱瞞。最後商湯說,如果自己討伐夏桀有罪的,就不要牽連和他一道起兵的方國。就是算是他們也有罪過,那麼請上天只降罪於他一人。說白了商湯根本不相信上天必定站在夏朝,實質上由於商湯以武力滅夏,打破朝代永定的說法,從此中國歷代王朝皆如此更迭,因而史稱『商湯革命』。商湯滅夏又是古人對天命觀的一次突破。夏朝終結了三代之治,中國歷史進入家天下的時代,但是商湯代夏實際又顛覆了其統治者認爲子孫永繼的天命思想。當然,商湯代夏只是朝代的更替,並不能改變家天下局面。但是從商湯的話里,也包涵著一種如果商王無道,同樣也能被取而代之的天命邏輯。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0-12-12 01:1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帥佛道法 於 2010-12-12 01: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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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

周朝有上天的大賜,善人就是財富。(周武王)說:『雖然有至親,不如有仁人。百姓如果有什麼災禍,上天就降罪到我一人身上吧。』我們知道周朝實質分封制,周朝大的分封有兩次,第一次是周武王時期,周初的分封對象有同姓宗室子弟,又有異姓功臣宿將,還褒封神農、堯、舜、禹及甚至包括商湯的後代進行分封。雖然也包括對周王族親戚的分封,但是畢竟還是分封了較多的功臣和賢者。周武王分封的國家有二十五個,其中姬姓爲十三個,差不多隻占到了其中的二分之一。而周朝的第二次分封即周公時期的『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則不然。據【苟子•爪效】記載,周公『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良說:『周公弟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成、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周公之所以這樣做,還出於甚至希望利用周人長期農耕文明所形成的宗族觀念,進一步以血緣爲紐帶,來鞏固周朝的統治,希望實現周朝的長治久安。周朝取代商朝在許多方面是歷史的進步,但是其大肆封建親戚的作法,實質上相對於商朝而言,是歷史的退步。這種做法在一時之間鞏固了周朝的統治,並不能解決其根本的問題。周公之後的周家天下,周王族的親戚占了分封諸侯的絕對大多數,使得血統政治從中央的層面迅速擴展到地方諸侯的層次,造成了所謂『仁者,親親爲大』的事實,以國體爲基礎形成一個遍及全國的宗族血統體系。周公說:『君子不施其親,不使大臣怨乎不已。』首先就強調君子不能疏遠自己的親屬,實質上在分封之時,周公不論是從什麼原因出發,還是首先考慮分封姬姓,其次是有血緣關係的近親或異性。所以周公『封建親戚』的做法實質上違背了周武王『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的實質。孔門如果主張尚賢,則必須從根本上就必須挑戰這種血統觀念,至少要將之排除出政治領域。正所謂『周有大賚,善人是富』所謂『善人』即『聖人』之用,指既有德行,又有才幹的聖德之人,如姜尚等等這樣的功臣、良臣。但是通過春秋時期的歷史動盪證明周公以來『任人唯親』的思路並沒有起到維護其周王朝長治久安的作用,也無力阻止周天子地位的日益衰落。

最後解釋一下『百姓有過,在予一人』一般認爲在戰國之前,所謂『百姓』是指貴族,後來方指平民。實質上這裡只是指諸侯和朝臣。所謂『有過』,也並非指有過錯,而是指上天如果有要降禍於他們。『雖有周親,不如仁人』,武王認爲仁者對於國家的治理比親戚還重要。所以上天如果要降禍他們的話,那麼就降罪給我一個人吧。實際上【論語】通過這一章主要針對周朝以血緣爲紐帶的分封制度而言,是借周武王之口,來指出周公封建親戚所帶來的政治弊端,實質上也就代表了當時新興貴族階層的利益要求。但是歷史證明,分封賢者也好,分封親戚也好,封建制本身走到了歷史的盡頭。取代它的必然是中央集權的郡縣體制。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0-12-13 01:59 | 顯示全部樓層

20.4【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謹慎地審定度量衡,恢復廢缺的官職,政令便四方通行了。復興滅亡的國家,接續斷絕的世系,舉用隱逸的賢人,天下的老百姓便真心實意歸服了。應該重視的是:人民,糧食,喪事,祭祀。寬厚就會得到大眾擁護,誠信就會得到百姓信任,勤敏就會取得功績,公平就會使人高興。接下來這兩章,還是強調『爲政以德』,當然本章主要是針對國家政策層面,強調官方和民間的良性互動。

這一章能夠反映當時先秦儒學一些基本立場,特別是、『興滅國』、『繼絕世』在這裡不得不說,儒學沒有認識到分封制本身就是天下動盪的根源之一。特別是在秦國苛政的刺激下,君王意志和中央權力直接滲透到地方,特別君王利益和宗族利益的嚴重衝突,使得儒家學者仍然主張分封制,他們雖然並不一定反對諸侯國內層面的種種進步的變法,但是對於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仍然持著不現實的保守態度。所以提出『興滅國』、『繼絕世』的主張,希望新的君王能夠跟周武王時期一樣,分封一批賢者、仁人、善人爲諸侯。當然,雖然不能稱之爲全面的復辟,但是其『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應該說還有著一定地維護周朝時期形成的禮制願望,這其中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出於自身利益的原因,也有出於政治觀念的原因。比方說,重新確立保氏,師氏的地位,界定國家權力和宗族權力等等。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0-12-13 02: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帥佛道法 於 2010-12-13 02:1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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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子張問於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子張向孔子問道:『怎樣做就可以從政了呢?』孔子說:『尊崇五種美德,屏除四種惡習,就可以從政了。』於張問:『什麼稱之爲五種美德?』孔子說:『君子給人以恩惠自己卻不需什麼耗費;役使老百姓,老百姓 卻沒有怨恨;有欲望卻不貪心;泰然自若卻不驕傲;威嚴卻不兇猛。』子張又問:『什麼叫給人以恩惠自己卻不需什麼耗費?』孔子說:『借人民能夠得利的事情而使他們得利,這不就是給人以恩惠,自己卻不需什麼耗費嗎?選擇可以役使老百姓的時候去役使,誰 會怨恨呢?想得仁便得到了仁,又有什麼貪心呢?君子無論人多人少,事大事小,從不敢怠慢,這不就是泰然自若卻不驕傲嗎?君子衣冠整齊,日不邪視,莊重地讓人望而生畏,這不就是威嚴卻不兇猛嗎?』子張又問:『什麼稱之爲四種惡習?孔子說:『不加以教育而加 以殺戮叫做虐;不加申誡而督查成績叫做暴;政令鬆懈而限期緊迫叫做賊;給別人東西卻不痛快,出手吝嗇叫做小氣。』

本章也是強調爲政以德,但是主要從爲政者的個人政治品德的角度而言。

 樓主| 儒帥佛道法 發表於 2010-12-13 02:1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儒帥佛道法 於 2010-12-14 23:5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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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子曰:『不知命,無以爲君子;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孔子說:『不知曉天命,就無法成爲君子;不明白禮義,就無法立身處世;不通曉學說,就無法使別人變得明智。』

所謂『不知命,無以爲君子;』孔子認爲一個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天命所在,就失去了成其爲君子的最根本前提。孔子相信天命的存在,所以,『子罕言利,與命、與仁。』在【論語】中孔子多次談到天命。如: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爲政】

孔子之所以強調知天命,首先是來自於對上天的虔誠和敬畏。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在孔子的眼裡,天是最高的主宰。八佾篇云: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灶也。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顯然在,這裡不管是奧神,還是灶神,孔子認爲上天才是一切的主宰,而上天的意志就是天命。當然,在孔子眼裡天命,並不是不可琢磨,需要依靠占卜才能領會。古人經歷了較爲長期的社會實踐之後,發現朝代的更迭,天下的興亡是有規律可循的。雖然古人相信對於天命,人們順之則吉,逆之則凶,但天命本身並非是天意無常,翻雲覆雨,恩威難測。認爲『天行有常,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天行有常』首先是指出上天的喜怒並不是反覆無常,毫無規律,也不是光靠祭祀和膜拜就足夠的。比方說,商紂王就不占卜嗎?就不祭祀嗎?但自稱『吾有民有命』的商紂王爲什麼沒有保住他的江山呢?商湯王一開始並不是天子,卻可以向天地祭禮,向上帝禱告,並最終滅亡了夏朝,並取而代之呢?古人通過思考自然就認識到上天的意志是具有傾向性的,通過觀察、思考,古人認識到這個原則就是『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堯、舜、禹、商湯王、周文王、周武王之所以有天下,往往跟他們的自身的德行完備是分不開的。所以本篇第一章就指出『天之歷數在爾躬』。天命是不是所歸,往往就是跟統治者自身是不是有德相關的。

同時,古人通過對歷史、對社會的觀察,很早就明白了一個普遍的社會規律,即『失道寡助,得道多助。』不管是商伐夏,周伐殷,商湯也好,周武也好,往往會盟其他諸侯,爭取人心。所以古人的天命觀也包括『失道寡助,得道多助』的思想。正所謂『周有大賚,善人是富。』在孔子看來,所謂『天命』就是上天按照『天道無親,常與善人』的原則來表達意志,在人世之中體現出來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最終表現爲『順之則昌,逆之則亡。』的現實結果。正是認識到了這一點,所以孔子認爲君子應該『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使自己的行爲符合上天的意志。

當然,孔子說的『命』並不僅僅指『天意』,還包括社會的必然規律、如歷史局勢演變的必然趨勢等等,也就是『道』。如【憲問】篇亦云:

公伯寮訴子路於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於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所謂『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在這裡,孔子說的『命』就不是天命,而是指『道』,也就是必然的規律和趨勢。當時魯國墮三都是否能夠成功,或者能進行到什麼程度,取得多大的成果,均是由於魯國的國內形勢所決定的,取決於魯國國內各種政治力量博弈的結果。孔子在這裡並沒有直接的談『天命』,他仍然在觀察魯國當時政治局勢和朝野態度。但也正是因爲子服景伯的鼎力相助,使得孔子更加感到天命難違,顯然他把子服景伯的支持視爲天命使然,能夠得到朝野的支持也是天命使然,所以一個小小的公伯寮無關於大局。如果此事真的與墮三都有關,成功與否實質上取決於魯國國君勢力、三桓勢力、家臣勢力之間錯綜複雜的力量博弈和政治鬥爭的結果,以及朝野之間態度和立場問題。然而作爲站在國君立場上的孔子與季氏之間相互的信任本來就是極其有限的。所以成也罷,敗也罷,都不是由公伯寮這樣一個小小人物所能左右的。

孔子的天命思想,往往並不是單純強調上天的意志,如『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這樣的觀念在當時也是有一定的社會基礎的。孔子的天命思想里天道和人道是沒絕對區分的。否則他也不會說出『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之類的話來。孔子作爲政治人物,往往能夠洞察時局,把握其中的規律並有所預測。所以,孔子說的『命』往往有『必然的規律』的含義,其實有時也相當於老子說的『道』。而孔子說的『道』,則相於正義、道義。所以實際上孔子是說:『正義將得到實行,是道決定的,正義將被廢止,也是道決定的,公伯寮拿道有什麼辦法呢?』

所以孔子說的『知天命』,實際上有這麼幾層的含義:首先要『修己以敬』,這個『敬』自然就包括對於上天的敬畏。所以孔子說君子有『三畏』,首先就是『畏天命』,同時在君子有九思中指出『祭思敬』。其次,孔子認爲天行有常,也就是『尚德』。他認同『天道無親,常與善人。』的天命觀。更加重要的是,孔子的天命觀不是抽象而空洞的,還包括其對社會規律的認識。如【季氏】篇云:

子曰:『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子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這些就是孔子對於天命的具體解讀了。在孔子看來,上天的意志並不是以『立竿見影』方式來體現的,但最終必然會應驗的。正是因爲孔子知道天命所在,所以他據此斷定:『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孫,微矣。』而且後來的事實也正如其所預言。違背天命就必然會招致失敗,就必然會受到懲罰,但是要想不違背天命,就首先要知曉天命。所以孔子說:『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所謂『無大過矣,』其實並不是指沒有大的過失,而是指沒有大的災禍。孔子學【易】實際上是追求對天道之規律的徹底掌握,從而能夠對事情的發展和演變進行正確的預測,正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不知命,無以爲君子』這一句,正是對本篇的前三章中堯、舜、禹、商湯、周武王知天命而有天下的總結。所以這一句的里『君子』不僅僅是指有道德的人,也含了其本來的含義,即有地位的人。按照孔子的賢人政治理想,有德的、有才者,以有爲求有位,是理所當然的事實。如果譯成白話,就是『如果不能明白上天的意志和世間的規律,就沒有資格成爲居上位者。』

所謂『不知禮,無以立也;』類以觀點在【論語》裡已經出現過很多次了,然而在本篇里【論語】主要是強調前面提出的政治主張:

『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所重民,食、喪、祭。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從這裡,我們亦可知『禮』的含義是相當的廣泛的,決不是簡單的日常禮儀程式。

所謂『不知言,無以知人也。』並非是通過言語來了解別人。孔子說過『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叟哉!人焉叟哉!』應該說,這才是孔子識人的根本法則。把『知言』提高到不知其則無以知人這樣的高度,並非是孔子的本意。而且無形中也降低了孔子思想的層次。其實,『知人』實際上就是『智人』,也就是使別人變得明智的意思。樊須向孔子請教什麼是知(實質上是智),孔子說『知人』。所謂『知人』正是『智人』,也就是教化之無可替代的功用。

而所謂『言』在這裡已經不是說話,而是指孔門所主張的學說。這個『言』的含義也是相當廣泛的,包括孔子說的君子『三畏』中的『聖人之言』,也包括孔子曾經提到過的『法語之言』同時孔子也指出『有德者必有言』,應該說這個言論和主張實際上就是華夏文明在發展的過程中寶貴的思想總結。這也正是孔子述而不作的原因。孔子爲何要述?說白了就是按照有教無類的原則誨人不倦,實現社會的教化。按照子貢的說法,夫子之言包括了『性與天道』的內容,甚至『不可得而聞』。可見,『不知言,無以知人也。』這個話還是很有分量的。在上一章里,子張向孔子請教從政之道,孔子說『尊五美,屏四惡』,講得既全面,又精闢。夫子循循善誘,諄諄教誨的場景在【論語》裡無處不在。

實質上【堯曰】最後一章的三個『知』,點明了孔門編輯【論語】的目的,就是使弟子知天命,知禮,知言。更深層而言,孔子說『述而不作』,子貢說『子若不言,弟子何以述?』。老、彭何以要作,孔門何以要述,無一不是爲了使道義得到承傳,而不至於斷絕。子貢說:『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而孔子也說:『賢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在春秋戰國的動盪之際,孔門認爲自身的使命就是『辟言』,從而在思想領域上給世人開闢一條正路。當然孔子認爲述則足矣,故而『子欲無言』,並不打算著書立說,而【論語】編者爲了文化道義的傳承,爲了弘揚夫子的仁學,將夫子及其孔門先賢的言論加以編撰,使得後世能夠有所述,使得後人能知言明智,也可謂『善莫大焉。』

沙坡 發表於 2010-12-13 19:1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儒帥佛道法 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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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堯說:『嘖!舜呀!天命就在於你自身,你要忠實地堅持中庸。如果搞得天下窮困,你這天賜的祿位也就永遠沒有了。』舜帝也用這句話來授命於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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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之說始於子思,而論語名曰敘孔子之言,若以『中庸』解釋『其中』,無乃以後果釋前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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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雍也】:『中庸之爲德也,其至矣乎。』  發表於 2010-12-14 02:12
沙坡 發表於 2010-12-13 19:2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儒帥佛道法 的文章, b' m4 J, X2 u! \
因此在這裡,我們對古人的天命觀,就必須有所理解。對於舜的繼位,也只不過上天給他了一次機會而已,至於這個機會能不能變成現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自己。有道則得之,無道則失之,上天並不註定禹得到天下並永不失去。

- c* Q* j/ Q5 z' H8 R; H" E嚴重贊同這個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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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則行健,逆道猶尋亡;  發表於 2010-12-14 18:57
沙坡 發表於 2010-12-13 19:4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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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古人相信對於天命,人們順之則吉,逆之則凶,但天命本身並非是天意無常,翻雲覆雨,恩威難測。認爲『天行有常,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天行有常』首先是指出上天的喜怒並不是反覆無常,毫無規律,也不是光靠祭祀和膜拜就足夠的。比方說,商紂王就不占卜嗎?就不祭祀嗎?但自稱『吾有民有命』的商紂王爲什麼沒有保住他的江山呢?商湯王一開始並不是天子,卻可以向天地祭禮,向上帝禱告,並最終滅亡了夏朝,並取而代之呢?古人通過思考自然就認識到上天的意志是具有傾向性的,通過觀察、思考,古人認識到這個原則就是『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堯、舜、禹、商湯王、周文王、周武王之所以有天下,往往跟他們的自身的德行完備是分不開的。所以本篇第一章就指出『天之歷數在爾躬』。天命是不是所歸,往往就是跟統治者自身是不是有德相關的

1 M+ U4 C4 }' L. Z/ Q天命之所由,應該就是社會道德,人情倫理吧。這樣說來的話,天道無親,但是親亦是天道之一啊,這不就是幾千年家族皇室的根本所在嗎?

點評

天道不可違,是種『態度』判斷吧,而天道可違,則是『事實客觀是否可以』的判斷  發表於 2010-12-14 18:54
存在就是合理,理有兩種,一是真理,二是病理,逆道而行則病,其爲病理,順道而行則真,爲真理。  發表於 2010-12-14 18:52
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天道並非不可違,而一旦違背,遲早要付出代價,任何一個家族,一個朝代,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都是如此.禍在子孫的例子數不勝數.  發表於 2010-12-14 02:28
若是天道真的認親,又何來改朝換代的歷史,又何來上古三代之說.天道並非不可違,而是必然遲早會付出代價.一個家族如此,一個朝代如此,一個民族如此  發表於 2010-12-14 02:25
沙坡 發表於 2010-12-13 19:5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儒帥佛道法 的文章1 [( L. U( ?" n* F1 X# i

) J5 O) H9 p) }3 S3 R7 \/ b, J最後關於『不知言無以知人』的解釋令我大受裨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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