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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不是标题党--《论语☆尧曰第二十》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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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帅佛道法 发表于 2010-12-9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章最后由 儒帅佛道法 于 2010-12-11 17:2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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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尧说:“啧!舜呀!天命就在于你自身,你要忠实地坚持中庸。如果搞得天下穷困,你这天赐的禄位也就永远没有了。”舜帝也用这句话来授命于大禹。

所谓“天之历数在尔躬”一般解释为“上天安排帝位的顺序轮到你了。”历数,本义是指岁时节候的次序,后来引申为推算岁时节候的方法。后来亦指帝王继承的次序,因为古人认为帝位相承和天象运行次序相应。但是这种理论的出现是相对较晚的,历数因此就成天命的代名词。三代时期的禅让制有原始的民主制成分。尽管尧对于舜是否能继位,有最终决定权,但是舜是首先经过议事会推选的。但是尧必须对舜进行长期的考察,舜做出自己的功绩,证明自己的德行,取得认可,尧方能把君位禅让给舜。可见禅让虽然是传贤不传亲,但也不是可以私下授受的。因此在这里,我们对古人的天命观,就必须有所理解。对于舜的继位,也只不过上天给他了一次机会而已,至于这个机会能不能变成现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己。有道则得之,无道则失之,上天并不注定禹得到天下并永不失去。所以“天之历数在尔躬”并不是指上天事先安排的既定顺序,而是指尧能不能天命所归取决于他自身。所以尧继续对他说:“唯一的方法,就是允执其中。”如果四海困穷,民不聊生,那么“天禄”将永远终结。

当然在这里,并没直接证据能证明或否定上面的告诫一定是在尧禅位给舜时说的。按照最简单的日常逻辑,其实像这样的告诫,尧对舜也好,舜对禹也好,不可能只说过一次。

按照伪《古文尚书》的《大禹谟》篇的说法:

帝曰:“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 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 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可爱非君,可畏非民,众非元后何戴,后后非众罔与守邦。钦哉!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愿,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惟口出好兴戎,朕言不再。”禹曰:“枚卜功臣,惟吉之从。”帝曰:“禹!官占,惟先蔽志,昆命于元龟。朕志先定,询谋佥同,鬼神其依,龟筮协从,卜不习吉。”禹拜稽首固辞. 帝曰:“毋,惟汝谐.”

虽然这是伪古文,但是这其中包含了古人对于天命的理解。按照作者的思路,舜帝传位于大禹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理由:

首先,是强调大禹的事功,正所谓“降水儆予,成允成功”

其次,是强调大禹的德行,正所谓“克勤于邦,克俭于家”、“汝惟不矜”、“汝惟不伐”

所以,舜说:“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舜在此时已经决意要传位于禹。然后大禹提出要占卜来决定,实际上是找理由来推辞。然后舜表态说:“朕志先定,询谋佥同,鬼神其依,龟筮协从。”大舜首先作出了决定,这个决定是指正式禅位的决定,而不是当初推选大禹进行考察的决定。而且征询各方面的意见都能通过,而且占卜的结果也是吉利的。为了防止大禹借再次占卜的结果来推辞,舜居然说“卜不习吉”,也就是占卜不可能出现两次相同的吉兆。其实说白了就是“知命无须占,有德不必卜”

所以,大舜说“天之历数在汝躬。”实际上这一切的根本却在于“惟汝贤”、“惟汝谐”、“天下莫能与汝争能”、“天下莫能与汝争功”。从大禹用占卜的结果来委婉托辞,恰恰说明实际上占卜的作用在当时已经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大禹谟》虽然是三国时期的魏国王肃的伪作,但是从这篇作品里,却可以反映出作者当时对于天命的理解。这也说明古人摆脱了东汉时期谶纬神学的极端迷信思想,重新回归到先秦时期,“大德必受命”的天命观。

点评

如何才能允执天数之中?何谓天数之中?  发表于 2010-12-19 01:16
历数和天命的说法在尚书中均已经出现,但是历数(这里具体是指天体运行的秩序)和天命(这里具体是君权神授,帝王相承的规律)相联系的理论出现较晚  发表于 2010-12-14 02:58
禅让的人选要先征询部落联盟议事会成员的意见,或推举,往往有较为长期考察,并取得议事会成员的认同,并不是天子认为谁是贤者就私相授让的.  发表于 2010-12-14 02:41
当然跟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无法想提并论,所以称之为"原始民主成分."  发表于 2010-12-14 02:36
“三代时期的禅让制有原始的民主制成分”--这个是让贤制吧?应该是有才能者居其位了,和“民”“主”似乎不相及?  发表于 2010-12-13 19:17
 楼主| 儒帅佛道法 发表于 2010-12-1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后由 儒帅佛道法 于 2010-12-12 01: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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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

(商汤)说:“我这个后辈履,谨用黑色的公牛来祭祀,谨明告光明而伟大的天。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我自己的罪过也不敢掩盖,因为您的心里早已是明明白白的。如果我自身有罪, 不要牵连天下万方;天下万方有罪,罪过都归在我一人身上。”

商汤所谓“敢用玄牡”,实际上商汤此时还并不是天子,所以他按照古礼是没有祭祀天地的权力的。至于“玄牡”本义是指祭祀用的黑色公牛,在这是无非就是指代祭祀天地之礼。至于从“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出发,围绕颜色来发挥,从商汤也用黑色的公牛扯到其伐夏与夏统之间的关系,则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事情。(事实上“玄”的本义是生殖繁衍,而非是指黑色。)

所谓“有罪不敢赦”,就是指商汤因为夏桀无道,决意讨伐他。但是商汤同时也说“帝臣不蔽”,他对天帝表明,如果他也有罪过,他也不敢隐瞒。最后商汤说,如果自己讨伐夏桀有罪的,就不要牵连和他一道起兵的方国。就是算是他们也有罪过,那么请上天只降罪于他一人。说白了商汤根本不相信上天必定站在夏朝,实质上由于商汤以武力灭夏,打破朝代永定的说法,从此中国历代王朝皆如此更迭,因而史称“商汤革命”。商汤灭夏又是古人对天命观的一次突破。夏朝终结了三代之治,中国历史进入家天下的时代,但是商汤代夏实际又颠覆了其统治者认为子孙永继的天命思想。当然,商汤代夏只是朝代的更替,并不能改变家天下局面。但是从商汤的话里,也包涵着一种如果商王无道,同样也能被取而代之的天命逻辑。

 楼主| 儒帅佛道法 发表于 2010-12-12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后由 儒帅佛道法 于 2010-12-12 01: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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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

周朝有上天的大赐,善人就是财富。(周武王)说:“虽然有至亲,不如有仁人。百姓如果有什么灾祸,上天就降罪到我一人身上吧。”我们知道周朝实质分封制,周朝大的分封有两次,第一次是周武王时期,周初的分封对象有同姓宗室子弟,又有异姓功臣宿将,还褒封神农、尧、舜、禹及甚至包括商汤的后代进行分封。虽然也包括对周王族亲戚的分封,但是毕竟还是分封了较多的功臣和贤者。周武王分封的国家有二十五个,其中姬姓为十三个,差不多只占到了其中的二分之一。而周朝的第二次分封即周公时期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则不然。据《苟子•爪效》记载,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良说:“周公弟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成、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周公之所以这样做,还出于甚至希望利用周人长期农耕文明所形成的宗族观念,进一步以血缘为纽带,来巩固周朝的统治,希望实现周朝的长治久安。周朝取代商朝在许多方面是历史的进步,但是其大肆封建亲戚的作法,实质上相对于商朝而言,是历史的退步。这种做法在一时之间巩固了周朝的统治,并不能解决其根本的问题。周公之后的周家天下,周王族的亲戚占了分封诸侯的绝对大多数,使得血统政治从中央的层面迅速扩展到地方诸侯的层次,造成了所谓“仁者,亲亲为大”的事实,以国体为基础形成一个遍及全国的宗族血统体系。周公说:“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已。”首先就强调君子不能疏远自己的亲属,实质上在分封之时,周公不论是从什么原因出发,还是首先考虑分封姬姓,其次是有血缘关系的近亲或异性。所以周公“封建亲戚”的做法实质上违背了周武王“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的实质。孔门如果主张尚贤,则必须从根本上就必须挑战这种血统观念,至少要将之排除出政治领域。正所谓“周有大赉,善人是富”所谓“善人”即“圣人”之用,指既有德行,又有才干的圣德之人,如姜尚等等这样的功臣、良臣。但是通过春秋时期的历史动荡证明周公以来“任人唯亲”的思路并没有起到维护其周王朝长治久安的作用,也无力阻止周天子地位的日益衰落。

最后解释一下“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一般认为在战国之前,所谓“百姓”是指贵族,后来方指平民。实质上这里只是指诸侯和朝臣。所谓“有过”,也并非指有过错,而是指上天如果有要降祸于他们。“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武王认为仁者对于国家的治理比亲戚还重要。所以上天如果要降祸他们的话,那么就降罪给我一个人吧。实际上《论语》通过这一章主要针对周朝以血缘为纽带的分封制度而言,是借周武王之口,来指出周公封建亲戚所带来的政治弊端,实质上也就代表了当时新兴贵族阶层的利益要求。但是历史证明,分封贤者也好,分封亲戚也好,封建制本身走到了历史的尽头。取代它的必然是中央集权的郡县体制。

 楼主| 儒帅佛道法 发表于 2010-12-13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20.4《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谨慎地审定度量衡,恢复废缺的官职,政令便四方通行了。复兴灭亡的国家,接续断绝的世系,举用隐逸的贤人,天下的老百姓便真心实意归服了。应该重视的是:人民,粮食,丧事,祭祀。宽厚就会得到大众拥护,诚信就会得到百姓信任,勤敏就会取得功绩,公平就会使人高兴。接下来这两章,还是强调“为政以德”,当然本章主要是针对国家政策层面,强调官方和民间的良性互动。

这一章能够反映当时先秦儒学一些基本立场,特别是、“兴灭国”、“继绝世”在这里不得不说,儒学没有认识到分封制本身就是天下动荡的根源之一。特别是在秦国苛政的刺激下,君王意志和中央权力直接渗透到地方,特别君王利益和宗族利益的严重冲突,使得儒家学者仍然主张分封制,他们虽然并不一定反对诸侯国内层面的种种进步的变法,但是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仍然持着不现实的保守态度。所以提出“兴灭国”、“继绝世”的主张,希望新的君王能够跟周武王时期一样,分封一批贤者、仁人、善人为诸侯。当然,虽然不能称之为全面的复辟,但是其“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应该说还有着一定地维护周朝时期形成的礼制愿望,这其中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有出于自身利益的原因,也有出于政治观念的原因。比方说,重新确立保氏,师氏的地位,界定国家权力和宗族权力等等。

 楼主| 儒帅佛道法 发表于 2010-12-13 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后由 儒帅佛道法 于 2010-12-13 02: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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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子张向孔子问道:“怎样做就可以从政了呢?”孔子说:“尊崇五种美德,屏除四种恶习,就可以从政了。”于张问:“什么称之为五种美德?”孔子说:“君子给人以恩惠自己却不需什么耗费;役使老百姓,老百姓 却没有怨恨;有欲望却不贪心;泰然自若却不骄傲;威严却不凶猛。”子张又问:“什么叫给人以恩惠自己却不需什么耗费?”孔子说:“借人民能够得利的事情而使他们得利,这不就是给人以恩惠,自己却不需什么耗费吗?选择可以役使老百姓的时候去役使,谁 会怨恨呢?想得仁便得到了仁,又有什么贪心呢?君子无论人多人少,事大事小,从不敢怠慢,这不就是泰然自若却不骄傲吗?君子衣冠整齐,日不邪视,庄重地让人望而生畏,这不就是威严却不凶猛吗?”子张又问:“什么称之为四种恶习?孔子说:“不加以教育而加 以杀戮叫做虐;不加申诫而督查成绩叫做暴;政令松懈而限期紧迫叫做贼;给别人东西却不痛快,出手吝啬叫做小气。”

本章也是强调为政以德,但是主要从为政者的个人政治品德的角度而言。

 楼主| 儒帅佛道法 发表于 2010-12-13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章最后由 儒帅佛道法 于 2010-12-14 23: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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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孔子说:“不知晓天命,就无法成为君子;不明白礼义,就无法立身处世;不通晓学说,就无法使别人变得明智。”

所谓“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孔子认为一个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天命所在,就失去了成其为君子的最根本前提。孔子相信天命的存在,所以,“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在《论语》中孔子多次谈到天命。如: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政》

孔子之所以强调知天命,首先是来自于对上天的虔诚和敬畏。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在孔子的眼里,天是最高的主宰。八佾篇云: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也。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显然在,这里不管是奥神,还是灶神,孔子认为上天才是一切的主宰,而上天的意志就是天命。当然,在孔子眼里天命,并不是不可琢磨,需要依靠占卜才能领会。古人经历了较为长期的社会实践之后,发现朝代的更迭,天下的兴亡是有规律可循的。虽然古人相信对于天命,人们顺之则吉,逆之则凶,但天命本身并非是天意无常,翻云覆雨,恩威难测。认为“天行有常,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天行有常”首先是指出上天的喜怒并不是反复无常,毫无规律,也不是光靠祭祀和膜拜就足够的。比方说,商纣王就不占卜吗?就不祭祀吗?但自称“吾有民有命”的商纣王为什么没有保住他的江山呢?商汤王一开始并不是天子,却可以向天地祭礼,向上帝祷告,并最终灭亡了夏朝,并取而代之呢?古人通过思考自然就认识到上天的意志是具有倾向性的,通过观察、思考,古人认识到这个原则就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尧、舜、禹、商汤王、周文王、周武王之所以有天下,往往跟他们的自身的德行完备是分不开的。所以本篇第一章就指出“天之历数在尔躬”。天命是不是所归,往往就是跟统治者自身是不是有德相关的。

同时,古人通过对历史、对社会的观察,很早就明白了一个普遍的社会规律,即“失道寡助,得道多助。”不管是商伐夏,周伐殷,商汤也好,周武也好,往往会盟其他诸侯,争取人心。所以古人的天命观也包括“失道寡助,得道多助”的思想。正所谓“周有大赉,善人是富。”在孔子看来,所谓“天命”就是上天按照“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原则来表达意志,在人世之中体现出来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最终表现为“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的现实结果。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孔子认为君子应该“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上天的意志。

当然,孔子说的“命”并不仅仅指“天意”,还包括社会的必然规律、如历史局势演变的必然趋势等等,也就是“道”。如《宪问》篇亦云:

公伯寮诉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所谓“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在这里,孔子说的“命”就不是天命,而是指“道”,也就是必然的规律和趋势。当时鲁国堕三都是否能够成功,或者能进行到什么程度,取得多大的成果,均是由于鲁国的国内形势所决定的,取决于鲁国国内各种政治力量博弈的结果。孔子在这里并没有直接的谈“天命”,他仍然在观察鲁国当时政治局势和朝野态度。但也正是因为子服景伯的鼎力相助,使得孔子更加感到天命难违,显然他把子服景伯的支持视为天命使然,能够得到朝野的支持也是天命使然,所以一个小小的公伯寮无关于大局。如果此事真的与堕三都有关,成功与否实质上取决于鲁国国君势力、三桓势力、家臣势力之间错综复杂的力量博弈和政治斗争的结果,以及朝野之间态度和立场问题。然而作为站在国君立场上的孔子与季氏之间相互的信任本来就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成也罢,败也罢,都不是由公伯寮这样一个小小人物所能左右的。

孔子的天命思想,往往并不是单纯强调上天的意志,如“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这样的观念在当时也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的。孔子的天命思想里天道和人道是没绝对区分的。否则他也不会说出“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之类的话来。孔子作为政治人物,往往能够洞察时局,把握其中的规律并有所预测。所以,孔子说的“命”往往有“必然的规律”的含义,其实有时也相当于老子说的“道”。而孔子说的“道”,则相于正义、道义。所以实际上孔子是说:“正义将得到实行,是道决定的,正义将被废止,也是道决定的,公伯寮拿道有什么办法呢?”

所以孔子说的“知天命”,实际上有这么几层的含义:首先要“修己以敬”,这个“敬”自然就包括对于上天的敬畏。所以孔子说君子有“三畏”,首先就是“畏天命”,同时在君子有九思中指出“祭思敬”。其次,孔子认为天行有常,也就是“尚德”。他认同“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天命观。更加重要的是,孔子的天命观不是抽象而空洞的,还包括其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如《季氏》篇云:

子曰:“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子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

这些就是孔子对于天命的具体解读了。在孔子看来,上天的意志并不是以“立竿见影”方式来体现的,但最终必然会应验的。正是因为孔子知道天命所在,所以他据此断定:“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而且后来的事实也正如其所预言。违背天命就必然会招致失败,就必然会受到惩罚,但是要想不违背天命,就首先要知晓天命。所以孔子说:“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所谓“无大过矣,”其实并不是指没有大的过失,而是指没有大的灾祸。孔子学《易》实际上是追求对天道之规律的彻底掌握,从而能够对事情的发展和演变进行正确的预测,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这一句,正是对本篇的前三章中尧、舜、禹、商汤、周武王知天命而有天下的总结。所以这一句的里“君子”不仅仅是指有道德的人,也含了其本来的含义,即有地位的人。按照孔子的贤人政治理想,有德的、有才者,以有为求有位,是理所当然的事实。如果译成白话,就是“如果不能明白上天的意志和世间的规律,就没有资格成为居上位者。”

所谓“不知礼,无以立也;”类以观点在《论语》里已经出现过很多次了,然而在本篇里《论语》主要是强调前面提出的政治主张: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

从这里,我们亦可知“礼”的含义是相当的广泛的,决不是简单的日常礼仪程式。

所谓“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并非是通过言语来了解别人。孔子说过“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叟哉!人焉叟哉!”应该说,这才是孔子识人的根本法则。把“知言”提高到不知其则无以知人这样的高度,并非是孔子的本意。而且无形中也降低了孔子思想的层次。其实,“知人”实际上就是“智人”,也就是使别人变得明智的意思。樊须向孔子请教什么是知(实质上是智),孔子说“知人”。所谓“知人”正是“智人”,也就是教化之无可替代的功用。

而所谓“言”在这里已经不是说话,而是指孔门所主张的学说。这个“言”的含义也是相当广泛的,包括孔子说的君子“三畏”中的“圣人之言”,也包括孔子曾经提到过的“法语之言”同时孔子也指出“有德者必有言”,应该说这个言论和主张实际上就是华夏文明在发展的过程中宝贵的思想总结。这也正是孔子述而不作的原因。孔子为何要述?说白了就是按照有教无类的原则诲人不倦,实现社会的教化。按照子贡的说法,夫子之言包括了“性与天道”的内容,甚至“不可得而闻”。可见,“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这个话还是很有分量的。在上一章里,子张向孔子请教从政之道,孔子说“尊五美,屏四恶”,讲得既全面,又精辟。夫子循循善诱,谆谆教诲的场景在《论语》里无处不在。

实质上《尧曰》最后一章的三个“知”,点明了孔门编辑《论语》的目的,就是使弟子知天命,知礼,知言。更深层而言,孔子说“述而不作”,子贡说“子若不言,弟子何以述?”。老、彭何以要作,孔门何以要述,无一不是为了使道义得到承传,而不至于断绝。子贡说:“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而孔子也说:“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在春秋战国的动荡之际,孔门认为自身的使命就是“辟言”,从而在思想领域上给世人开辟一条正路。当然孔子认为述则足矣,故而“子欲无言”,并不打算著书立说,而《论语》编者为了文化道义的传承,为了弘扬夫子的仁学,将夫子及其孔门先贤的言论加以编撰,使得后世能够有所述,使得后人能知言明智,也可谓“善莫大焉。”

沙坡 发表于 2010-12-1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儒帅佛道法 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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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尧说:“啧!舜呀!天命就在于你自身,你要忠实地坚持中庸。如果搞得天下穷困,你这天赐的禄位也就永远没有了。”舜帝也用这句话来授命于大禹。

. [. P) u8 z; I* b中庸之说始于子思,而论语名曰叙孔子之言,若以“中庸”解释“其中”,无乃以后果释前因矣?

点评

《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发表于 2010-12-14 02:12
沙坡 发表于 2010-12-13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儒帅佛道法 的文章7 H' y5 S! P& H7 K: R0 `1 b, i
因此在这里,我们对古人的天命观,就必须有所理解。对于舜的继位,也只不过上天给他了一次机会而已,至于这个机会能不能变成现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自己。有道则得之,无道则失之,上天并不注定禹得到天下并永不失去。

8 N; z' V6 a1 b7 m" S1 ]4 ?! Z, M/ X严重赞同这个注释

点评

顺道则行健,逆道犹寻亡;  发表于 2010-12-14 18:57
沙坡 发表于 2010-12-1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儒帅佛道法 的文章3 e: x8 r$ t6 H: v+ S
虽然古人相信对于天命,人们顺之则吉,逆之则凶,但天命本身并非是天意无常,翻云覆雨,恩威难测。认为“天行有常,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天行有常”首先是指出上天的喜怒并不是反复无常,毫无规律,也不是光靠祭祀和膜拜就足够的。比方说,商纣王就不占卜吗?就不祭祀吗?但自称“吾有民有命”的商纣王为什么没有保住他的江山呢?商汤王一开始并不是天子,却可以向天地祭礼,向上帝祷告,并最终灭亡了夏朝,并取而代之呢?古人通过思考自然就认识到上天的意志是具有倾向性的,通过观察、思考,古人认识到这个原则就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尧、舜、禹、商汤王、周文王、周武王之所以有天下,往往跟他们的自身的德行完备是分不开的。所以本篇第一章就指出“天之历数在尔躬”。天命是不是所归,往往就是跟统治者自身是不是有德相关的
5 S* W* R% V& ~* _& q1 D1 p
天命之所由,应该就是社会道德,人情伦理吧。这样说来的话,天道无亲,但是亲亦是天道之一啊,这不就是几千年家族皇室的根本所在吗?

点评

天道不可违,是种“态度”判断吧,而天道可违,则是“事实客观是否可以”的判断  发表于 2010-12-14 18:54
存在就是合理,理有两种,一是真理,二是病理,逆道而行则病,其为病理,顺道而行则真,为真理。  发表于 2010-12-14 18:52
存在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天道并非不可违,而一旦违背,迟早要付出代价,任何一个家族,一个朝代,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是如此.祸在子孙的例子数不胜数.  发表于 2010-12-14 02:28
若是天道真的认亲,又何来改朝换代的历史,又何来上古三代之说.天道并非不可违,而是必然迟早会付出代价.一个家族如此,一个朝代如此,一个民族如此  发表于 2010-12-14 02:25
沙坡 发表于 2010-12-13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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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关于“不知言无以知人”的解释令我大受裨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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